* 臺中市104年托育(保母)人員專業訓練課程(126小時自費班)
公布日期:2014-12-10

臺中市104年托育(保母)人員專業訓練課程(126小時自費班) 
一、參訓資格:年滿20歲,且設籍或居住本市之民眾(包含大陸地區配偶取得長期居留證、依親居留證者及合法取得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至多得開放10%名額予外縣市民眾參訓,男女不拘。 
二、費用:本課程皆為自費班,一人8,000元整,如為欲二度就業者,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辦有補助班,詳細資訊請洽04-23592181轉9。 
三、報名方式:請逕洽各辦訓單位,詳如附件。 
四、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照需結訓後另外報考,相關規定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報檢人專區查詢(http://www.labor.gov.tw/)。 
五、自103年12月1日起,收費照顧三親等外幼童之托育人員(保母)皆應依法向各地方政府辦理登記;如未取得登記證書即進行收費托育服務者,將依法罰鍰新臺幣6,000~30,000元不等。 
六、實際開課訊息請依各辦訓單位資料為準,未盡事宜本局得隨時補充及更新訊息。 

*下載檔案: 
  104年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時間表 lsx下載 other format 檔(104年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時間表)

*公布單位:婦女及兒少福利科

資料來源: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dfevent/index-1.asp?Parser=9,4,19,,,,3471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104年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時間表
辦理單位 班別 開辦期間 上課地點 平日.假日 開班人數 報名期間 說明會時間、地點 聯絡電話
社團法人臺中市保母協會 甲班        (假日) 104.02.07-104.05.24 臺中市愛心家園      (臺中市南屯區東興路一段450號) 假日
(學科)9時至17時
(術科)8時至17時
50人 自公布日期

額滿為止           
日期:104年01月17日(六)         時間:9點30分~11點30分
地點:臺中市愛心家園3樓視聽室(臺中市南屯區東興路一段450號)
04-22337305
社團法人臺中市保母協會 乙班    (平日) 104.03.03-104.03.31 臺中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            (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2段241巷7號) 平日
每週一至週五
(學科)9時至17時
(術科)8時至17時
50人 自公布日期

額滿為止           
日期:104年02月10日(二)          時間:9點30分~11點30分
地點:臺中市身心障礙福利福利服務中心5樓會議室(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2段241巷7號)
04-22337305
社團法人臺中市保母協會 丙班         (平日) 104.03.16-104.04.14 臺中市愛心家園      (臺中市南屯區東興路一段450號) 平日
每週一至週五
(學科)9時至17時
(術科)8時至17時
50人 自公布日期

額滿為止           
日期:104年01月17日(六)     時間:9點30分~11點30分
地點:臺中市愛心家園3樓視聽室(臺中市南屯區東興路一段450號)
04-22337305
社團法人臺中市保母協會 丁班          (假日) 104.04.11-104.06.28 大里區立德活動中心   (臺中市大里區立德里甲堤南路10號) 假日
(學科)9時至17時
(術科)8時至17時
50人 自公布日期

額滿為止           
日期:104年03月21日(六)     時間:9點30分~11點30分
地點:大里區十九甲健康公園內-立德活動中心(臺中市大里區立德里甲堤南路10號)  
04-22337305
社團法人臺中市保母協會 戊班    (平日) 104.04.27-104.05.21 臺中市大湖光大里聯合活動中心             (臺中市北區大湖里柳川東路四段28號) 平日
每週一至週五
(學科)9時至17時
(術科)8時至17時
50人 自公布日期

額滿為止           
日期:104年03月30日(一)     時間:9點30分~11點30分
地點:臺中市大湖光大里聯合活動中心(臺中市北區大湖里柳川東路四段28號)
04-22337305
社團法人臺中市保母協會 己班   (假日) 104.06.06-104.08.30 臺中市愛心家園      (臺中市南屯區東興路一段450號) 假日
(學科)9時至17時
(術科)8時至17時
50人 自公布日期

額滿為止           
日期:104年01月17日(六)      時間:9點30分~11點30分
地點:臺中市愛心家園3樓視聽室(臺中市南屯區東興路一段450號)
04-22337305
社團法人臺中市保母協會 庚班   (平日) 104.06.15-104.07.14 臺中市愛心家園      (臺中市南屯區東興路一段450號) 平日
每週一至週五
(學科)9時至17時
(術科)8時至17時 
50人 自公布日期

額滿為止           
日期:104年01月17日(六)          時間:9點30分~11點30分
地點:臺中市愛心家園3樓視聽室(臺中市南屯區東興路一段450號)
04-22337305
弘光科技大學 第76期 104.01.31-104.05.23 學科:北庄社區活動中心(429臺中市神岡區中山路1244號)
術科:弘光科技大學(臺中市臺灣大道1018號)
周六、日
09時至16時
45人 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時間:104年01月10日(早上10:00報到)
地點:北庄社區活動中心(429臺中市神岡區中山路1244號)
04-26318652轉6152~6154、6164
弘光科技大學 第77期 104.03.17-104.04.24 弘光科技大學
(臺中市臺灣大道1018號)
周一至周五
09時至16時
45人 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時間:104年01月28日(早上10:00報到)
地點:弘光科技大學(臺中市臺灣大道1018號)
04-26318652轉6152~6154、6164
弘光科技大學 第78期 104.04.14-104.05.14 弘光科技大學
(臺中市臺灣大道1018號)
周一至周五
09時至16時
45人 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時間:104年01月28日(早上10:00報到)
地點:弘光科技大學(臺中市臺灣大道1018號)
04-26318652轉6152~6154、6164
弘光科技大學 第79期 104.09.05-104.12.05 弘光科技大學
(臺中市臺灣大道1018號)
周六、日
09時至16時
45人 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時間:104年08月18日(早上10:00報到)
地點:弘光科技大學(臺中市臺灣大道1018號)
04-26318652轉6152~6154、6164
弘光科技大學 第80期 104.09.22-104.10.27 弘光科技大學
(臺中市臺灣大道1018號)
周一至周五
09時至16時
45人 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時間:104年08月18日(早上10:00報到)
地點:弘光科技大學(臺中市臺灣大道1018號)
04-26318652轉6152~6154、6164
弘光科技大學 第81期 104.10.13-104.11.13 弘光科技大學
(臺中市臺灣大道1018號)
周一至周五
09時至16時
45人 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時間:104年08月18日(早上10:00報到)
地點:弘光科技大學(臺中市臺灣大道1018號)
04-26318652轉6152~6154、6164
朝陽科技大學 中科1期 104.03.07-104.06.07 西屯區-朝陽推廣教育中心(臺中市西屯區科園路21號) 假日
9時至16時
40人 103年12月19日(五)9時起至開課前額滿為止 時間:103年12月19日(上午8:30分)
地點:朝陽推廣教育中心-創業育成中心大樓116教室臺中市西屯區科園路21號) 
04-24653000分機9
朝陽科技大學 中科2期 104.05.25-104.06.26 平日
9時至16時
40人 04-24653000分機9
朝陽科技大學 中科3期 104.08.10-104.09.11 平日
9時至16時
40人 04-24653000分機9
朝陽科技大學 豐原1期 104.01.17-104.04.26 豐原區-豐東國民中學(臺中市豐原區豐東路75號) 假日
9時至16時
40人 103年12月20日(六)9時起至開課前額滿為止 時間:103年12月20日(上午8:30分)
地點:豐東國民中學臺中市豐原區豐東路75號) 
04-24653000分機9
朝陽科技大學 豐原2期 104.04.11-104.07.12 40人 04-24653000分機9
朝陽科技大學 豐原3期 104.07.18-104.10.18 40人 04-24653000分機9
朝陽科技大學 豐原4期 104.09.12-104.12.13 40人 04-24653000分機9
朝陽科技大學 霧峰1期 104.03.14-104.06.14 霧峰區-朝陽科技大學(臺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假日
9時至16時
40人 103年12月21日(日)9時起至開課前額滿為止 時間:103年12月21日(上午8:30分)
地點:朝陽科技大學-人文與科技大樓104教室(臺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04-24653000分機9
朝陽科技大學 霧峰2期 104.07.06-104.08.07 平日
9時至16時
40人 04-24653000分機9
朝陽科技大學 霧峰3期 104.07.04-104.09.20 假日
9時至16時
40人 04-24653000分機9
朝陽科技大學 沙鹿1期 104.03.30-104.05.01 沙鹿區-沙鹿勞工育樂中心(臺中市沙鹿區中山路658號) 平日
9時至16時
40人 103年12月22日(一)9時起至開課前額滿為止 時間:103年12月22日(上午8:30分)
地點:沙鹿勞工育樂中心(臺中市沙鹿區中山路658號)
04-24653000分機9
朝陽科技大學 沙鹿2期 104.07.11-104.10.04 假日
9時至16時
40人 04-24653000分機9
靜宜大學 104-01 104.01.06-104.02.11 大甲婦女館
(大甲區水源路169號)
平日日間:
週二、三、四、五
9時-17時
術科實習
週六、日9時-17時
50人 自公告日至額滿截止 103年12月20日 AM10點-11點
大甲婦女館
04-26328001轉19104
靜宜大學 104-02 104.01.10-104.04.19 大甲婦女館
(大甲區水源路169號)
假日:
周六、日9時-17時
50人 自公告日至額滿截止 103年12月20日 AM10點-11點
大甲婦女館
04-26328001轉19104
靜宜大學 104-03 104.01.10-104.04.19 鰲峰社區活動中心
(清水區鰲峰里大街路138-5號)
假日:
周六、日9時-17時
50人 自公告日至額滿截止 103/12/20 PM13點-14點
西寧國小視聽教室(臺中市清水區五權東路50號)
04-26328001轉19104
靜宜大學 104-04 104.01.10-104.04.19 靜宜大學(沙鹿區臺灣大道200號) 假日:
周六、日9時-17時
50人 自公告日至額滿截止 103/12/21 AM10點-11點
任垣樓309教室
04-26328001轉19104
靜宜大學 104-05 104.03.17-104.04.27 靈泉社區活動中心(清水區清水街2號2樓) 平日日間:
週一、二、三、五
9時-17時
術科實習
週六、日9時-17時
50人 自公告日至額滿截止 103/12/20 PM13點-14點
西寧國小視聽教室(臺中市清水區五權東路50號)
04-26328001轉19104
靜宜大學 104-06 104.03.09-104.06.14 靜宜大學(沙鹿區臺灣大道200號) 平日夜間:
學科:週一、二、四18時-21時
術科:
周六、日9時-17時
50人 自公告日至額滿截止 103/12/21 AM10點-11點
任垣樓309教室
04-26328001轉19104
靜宜大學 104-07 104.03.09-104.06.14 大肚區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大肚區大德六街30號2樓) 平日夜間:
學科:週一、三、五18時-21時
術科:
週六、日9時-17時
50人 自公告日至額滿截止 104/1/21
PM7點-8點
大肚區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04-26328001轉19104
靜宜大學 104-08 104.03.14-104.06.14 太平區太平國小(太平區中興路35號) 周六、日
9時-17時
50人 自公告日至額滿截止 104年1月31日
PM13點-14點
太平國小
04-26328001轉19104
靜宜大學 104-09 104.03.14-104.06.14 追分國小(大肚區沙田路一段364號) 周六、日
9時-17時
50人 自公告日至額滿截止 104年1月31日
AM10點-11點
追分國小
04-26328001轉19104
靜宜大學 104-10 104.04.18-104.07.19 中達里育德里邱厝里聯合活動中心 (北區英才路172號 ) 周六、日
9時-17時
50人 自公告日至額滿截止 104年2月1日
AM10點-11點
中達里育德里邱厝里
聯合活動中心 
04-26328001轉19104
靜宜大學 104-11 104.04.28-104.06.14 大甲婦女館
(大甲區水源路169號)
平日日間:
週二、三、四、五
9時-17時
術科實習
週六、日9時-17時
50人 自公告日至額滿截止 103年12月20日
AM10點-11點
大甲婦女館
04-26328001轉19104
靜宜大學 104-12 104.06.27-104.09.20 大甲婦女館
(大甲區水源路169號)
周六、日
9時-17時
50人 自公告日至額滿截止 103年12月20日
AM10點-11點
大甲婦女館
04-26328001轉19104
中臺科技大學 A班 104.03.21-104.06.28 中臺科技大學
(臺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號)
假日
學科9-16點
術科8-17點
50人 104年12月8日起 時間:104年3月6日晚上7點
地點:中臺科技大學窗外講堂
04-22394993劉小姐
中臺科技大學 B班 104.03.03-104.04.15 中臺科技大學
(臺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號)
平日
學科9-16點
術科8-17點
50人 104年12月8日起 時間:104年1月15日下午3點
地點:中臺科技大學保健樓1樓9104窗外講堂
04-22394993劉小姐
中臺科技大學 C班 104.05.16-104.08.23 中臺科技大學
(臺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號)
假日
學科9-16點
術科8-17點
50人 104年1月20日起 時間:104年4月24日晚上7點
地點:中臺科技大學保健樓1樓9104窗外講堂
04-22394993劉小姐
中臺科技大學 D班 104.05.18-104.06.30 中臺科技大學
(臺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號)
平日
學科9-16點
術科8-17點
50人 104年1月20日起 時間:104年4月24日晚上7點
地點:中臺科技大學保健樓1樓9104窗外講堂
04-22394993劉小姐
中臺科技大學 E班 104.07.04-104.10.04 中臺科技大學
(臺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號)
假日
學科9-16點
術科8-17點
50人 104年4月12日起 時間:104年6月12日晚上7點
地點:中臺科技大學保健樓1樓9104窗外講堂
04-22394993劉小姐
中臺科技大學 F班 104.07.20-104.08.31 中臺科技大學
(臺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號)
平日
學科9-16點
術科8-17點
50人 104年4月12日起 時間:104年6月12日晚上7點
地點:中臺科技大學保健樓1樓9104窗外講堂
04-22394993劉小姐
中臺科技大學 G班 104.05.30-104.09.13 學科:豐原高商(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50號)
術科:中臺科技大學(臺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號)
假日
學科9-16點
術科8-17點
50人 104年1月20日起 時間:104年3月20日晚上7點
地點:豐原高商
04-22394993劉小姐
中臺科技大學 H班 104.05.31-104.09.13 學科:臺中啟明學校(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72號)
術科:中臺科技大學(臺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號)
假日
學科9-16點
術科8-17點
50人 104年1月20日起 時間:104年3月27日晚上7點
地點:啟明學校
04-22394993劉小姐
中臺科技大學 I班 104.06.06-104.09.19 學科:東勢國小(臺中市東勢區第五橫街1號)
術科:中臺科技大學(臺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號)
假日
學科9-16點
術科8-17點
50人 104年1月20日起 時間:104年4月10日晚上7點
地點:東勢國小
04-22394993劉小姐
中臺科技大學 J班 104.06.07-104.09.20 學科:四育國中(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二段152號)(暫訂)
術科:中臺科技大學(臺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號)
假日
學科9-16點
術科8-17點
50人 104年1月20日起 時間:104年4月17日晚上7點
地點:四育國中(暫訂)
04-22394993劉小姐
中臺科技大學 K班 104.06.13-104.09.26 學科:建國國小(436臺中市清水區西社里建國路10號)
術科:中臺科技大學(臺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號)
假日
學科9-16點
術科8-17點
有專車接送
50人 104年1月20日起 時間:104年4月24日晚上7點
地點:建國國小
04-22394993劉小姐
亞洲大學 104-1班 104.03.21-104.05.24 亞洲大學(臺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週六、日
08時至17時
50人 自公告日至額滿截止 時間:104年03月06日AM010:00~AM11:00
地點:亞洲大學(臺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04-23323456分機6253詹小姐
亞洲大學 104-2班 104.04.11-104.06.07 西屯至善國中(臺中市西屯區青海路二段308號) 週六、日
08時至17時
50人 自公告日至額滿截止 時間:104年03月22日AM010:00~AM11:00
地點:西屯至善國中(臺中市西屯區青海路二段308號)
04-23323456分機6253詹小姐
亞洲大學 104-3班 104.04.25-104.06.28 欣來來幼兒園(臺中市后里區中和里公安路147之18號) 週六、日
08時至17時
50人 自公告日至額滿截止 時間:104年04月10日AM010:00~AM11:00
地點:欣來來幼兒園(臺中市后里區中和里公安路147之18號)
04-23323456分機6253詹小姐
亞洲大學 104-4班 104.05.16-104.07.12 亞洲大學(臺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週六、日
08時至17時
50人 自公告日至額滿截止 時間:104年04月26日AM010:00~AM11:00
地點:亞洲大學(臺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04-23323456分機6253詹小姐
亞洲大學 104-5班 104.05.30-104.07.26 烏日五光國小(臺中市烏日區光明路40號) 週六、日
08時至17時
50人 自公告日至額滿截止 時間:104年05月10日AM010:00~AM11:00
地點:烏日五光國小(臺中市烏日區光明路40號)
04-23323456分機6253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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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103年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公告(至少126小時)
公布日期:2014-10-08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103年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公告: 
一、參訓資格:年滿20歲,且設籍或居住本市之民眾(包含大陸地區配偶取得長期居留證、依親居留證者及合法取得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至多得開放10%名額予外縣市民眾參訓,男女不拘。 
二、費用:本課程皆為自費班,一人8,000元整,如為欲二度就業者,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辦有補助班,詳細資訊請洽04-23592181轉9。 
三、報名方式:請逕洽各辦訓單位,詳如附件。 
四、社區保母系統: 本市共設有6區社區保母系統,提供市民免費加入,並可接受相關托育諮詢、媒合服務及托育費用補助申請等事宜。 
五、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照需結訓後另外報考,相關規定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報檢人專區查詢(http://www.labor.gov.tw/)。 
六、檢附103年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時間表及各社區保母系統單位表乙份。 
七、實際開課訊息請依各辦訓單位資料為準,未盡事宜本局得隨時補充及更新訊息。 

*相關網址:http://www.labor.gov.tw/

下載檔案:

*公布單位:婦女及兒少福利科

資料來源: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dfevent/index-1.asp?Parser=9,4,19,,,,2263

台中市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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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友善托育環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8 日行政院院臺內字第 0970080476 號函核定
中華民國 97 年 3 月 27 日行政院院臺內字第 0970084005 號函核定修正
中華民國 98 年 3 月 3 日行政院院臺內字第 0980008249 號函核定修正
中華民國 99 年 12 月 22 日行政院院臺內字第 0990068724 號函核定修正
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27 日行政院院臺內字第 1000069663 號函核定修正
中華民國 101 年 6 月 18 日行政院院臺內字第 1010035528 號函核定修正
壹、依據:
一、95年7月27-28日召開之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社會安全組結
論:「將保母納入管理系統,逐步落實保母證照制度,保障家
庭托育的品質」、「政府應推動非營利、普及化之托教照顧制
度,提供平價優質的服務」、「政府應針對受僱者規劃育嬰留職
津貼,或部分負擔托育費用。針對非受僱者但有托育需求之弱
勢家庭,亦應建立機制給予補助」。
二、95年9月20日行政院第3007次會議通過「2015年經濟發展願景
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2007-2009)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之
「普及嬰幼兒照顧體系計畫」。
三、97年3月10日行政院院臺治字第0970082951號函頒人口政策白
皮書,並落實推動人口政策綱領,建構平等普及生育及養育優
質環境,支持家庭照顧能力,降低家庭負擔成本;增進兒童及
少年福利,加強親職教育,維護身心健康及正常發展。
貳、目標:
政府為推動國家與社會分擔家庭照顧嬰幼兒之責任,積極營造有
利生育、養育之環境,保護家庭與就業安全,以利國民婚育,降低少
子女化衝擊,維持人口年齡結構之穩定,並避免婦女因婚育離開職
場,爰擬具本計畫,期能達成以下目標:
一、以「工作、福利」模式,提供平價、可靠的普及托育服務,支
持父母兼顧就業和育兒,針對就業者提供部分托育費用,協助
家長解決托兒問題,使能投入就業市場,提高家庭收入,減輕
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
二、以兒童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妥善照顧國家未來幼苗。
三、建構保母托育管理制度,落實保母輔導管理制度,提昇保母人
員照顧嬰幼兒專業知能,提供可近性高且優質之幼托服務,以2
保障托育品質。
四、提供幼兒自行照顧或祖父母照顧之家庭,臨時托育及親職教育
服務,以紓緩其照顧壓力,建構專業友善托育體系。
五、提供非低薪、權益受保障之大量照顧福利服務工作機會,增加
各地社區民眾在地就業機會,促進家庭經濟穩定與社區經濟繁
榮。
參、實施對象:
一、家中有未滿 2 歲幼兒之家長。
二、社區保母系統、合法立案之托嬰中心(含托兒所兼辦)(以下
簡稱托嬰中心)。
三、保母人員: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年滿 20 歲,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並加入社區保母系統。
(二)年滿 20 歲,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
學程、科、系、所畢業,或修畢保母專業訓練課程且領有結
業證書者,並加入社區保母系統。
(三)受僱於托嬰中心之護理人員、教保人員、助理教保人員或保
母人員,並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
肆、計畫內容
一、提高保母托育服務之質與量,推動托育制度普及化:
(一)各地方政府鼓勵轄內社區保母系統或相關團體,依行政院勞
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理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補助要點
作業規定,洽各職訓中心申請補助經費,以積極辦理保母人
員專業訓練(7 學分 126 小時),協助有意願從事保母服務工
作者參與訓練及證照考試,並納入社區保母系統管理,以增
加保母人員之數量。
(二)督導各地方政府確實掌握轄內之保母人員及其收托意願,並
評估轄內幼兒送托需求等資訊,依本計畫之規定,積極分區
建構完善之社區保母系統。
(三)透過宣導、調查及發函通知等多元管道,引導實際照顧幼兒
之保母進入社區保母系統,接受輔導及管理,並協助其媒合
收托幼兒。
(四)建構全國保母托育服務資料庫:
1.將保母人員基本資料逐步納入內政部兒童局「全國保母資訊3
網」。
2.協助社區保母系統受理轄內保母申請加入事宜。
3.提供保母人員線上申請加入社區保母系統。
4.提供家長尋求托育資訊,並聯繫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處
理相關事宜。
5.透過網路平台協助社區保母系統有效管理保母托育,並協助
地方政府有效督導社區保母系統及托嬰中心。
(五)逐步擴增社區托育服務能量及據點,提升民眾使用托育服
務之便利性,進而促進托育服務之普及化。
二、擴增社區保母系統管理費用補助,培訓專業管理人力:
(一)補助社區保母系統增聘專職督導及訪視輔導人力,並積極進
行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同時研訂社區保母系統服務標準作
業流程及相關表件,協助社區保母系統對所屬保母人員之督
導、訓練、訪視管理,能有明確、合理的運作規則,確保其
服務能滿足幼兒、家長與保母人員三方之需求。
(二)補助對象:社區保母系統。其設置由各地方政府視轄區內幼
兒送托之需求情形分區規劃,輔導績優之法人團體、法人機
構、設有幼兒保育、社會工作相關科系所之學校等承辦。
(三)有關各社區保母系統之設置方式、服務內容、應配置專業人
力及資格條件、專業人力之業務職掌、管理費用補助項目及
基準等,由內政部兒童局會同各地方政府訂定「居家托育管
理實施原則」辦理。
三、增加中央及地方政府專案人力,確實推動本項工作:
內政部兒童局及各地方政府為推動本計畫相關工作,將增加
大量之政策宣導、配套方案規劃、人員訓練、行政督導管理、
補助資格及經費審核等工作,需增補專職人力統籌辦理。所
需專案工作人力為中央政府 5 人,地方政府 30 人。
(一)內政部兒童局應辦事項:
1.本計畫之研訂、修正及宣導事宜。
2.規劃辦理社區保母系統評鑑作業。
3.建構嬰幼兒照顧專家學者資料庫。
4.規劃全國保母托育服務資料庫。4
5.研訂社區保母系統相關服務之標準作業流程。
6.研訂托兒契約參考範本及托育訪視輔導手冊。
7.研訂地方政府對社區保母系統之督導指標。
8.研訂保母考核及退出機制之基本原則。
9.審核補助社區保母系統、托嬰中心相關經費。
10.辦理全國性之研討會、聯繫會報及專職督導人員與訪視輔
導員研習訓練。
11.連繫及督導地方政府推動本計畫。
12.其他有關全國一致性的作業。
(二)地方政府應辦事項:
1.規劃社區保母系統之分區與命名。
2.自行辦理或輔導績優之法人團體、法人機構、設有幼兒保
育、社會工作相關科系所之學校等為社區保母系統承辦單
位,並審核其專職督導人員及訪視輔導員之資格條件。
3.成立轄內保母托育制度管理委員會。
4.審核社區保母系統、托嬰中心彙整家長申請托育費用補助之
資格及額度,並抽查與實際收托情形是否覈實。
5.審查社區保母系統、托嬰中心研提之計畫,並統整核轉內政
部兒童局申請補助經費及進行核銷作業。
6.督導及支持社區保母系統、托嬰中心執行相關作業。
7.定期召開社區保母系統聯繫會議。
8.社區保母系統承辦單位異動時,輔導相關業務及設備之移交
作業。
9.督導與考核社區保母系統承辦單位執行狀況並研訂其退出
機制。
10.督導社區保母系統、托嬰中心登錄全國保母托育服務資料
庫,並核對資料正確性。
11.督導協助托育資源中心之設置與運作。
12.辦理優質保母選拔表揚及辦理社區保母系統區域聯合宣
導。
13.擬定托育申訴、危機處理作業流程及新聞事件發言,並接
受與處理家長、保母人員對社區保母系統、托嬰中心之相5
關申訴事宜。
14.處理不適任保母(退出系統保母)後續管理工作
15.安排社區保母系統專職督導人員及訪視輔導員職前訓練
暨研習訓練課程,並定期辦理訪視輔導及個案研討會議。
16.其他有關地方政府一致性的作業。
四、辦理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
(一)補助條件:
1.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或父母一方就
業、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障礙、或服義務役、或處 1 年以
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1 年以上且執行
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 2 歲幼兒,而需送請保母人
員照顧者。
2.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有三位以上子女之家庭,其
未滿 2 歲幼兒需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
(二)申請資格:
1.本項補助所稱「就業者」係指:
(1)受僱於政府、學校或公民營事業單位者。
(2)勞動基準法所稱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者。
(3)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6 條第 1 項及第 8 條參加勞工
保險者。
(4)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 5 條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者、
或具「漁會法」第 15 條所定甲類會員身分者。
(5)依所得稅法第 4 條規定,免納所得稅之現役軍人、中
等學校以下教職員。
2.本項補助所稱「保母人員」係指:符合本計畫、參、實施
對象、三、保母人員之規定者。
(三)補助標準:
1.一般家庭: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 1 年綜合所
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 20%
者,補助每位幼兒每月 2,000-3,000 元。
2.中低收入戶補助每位幼兒每月 3,000-4,000 元。
3.低收入戶、家有未滿 2 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
庭、特殊境遇家庭、高風險家庭,補助每位幼兒每月
4,000-5,000 元。
4.依各類家庭條件及送托保母資格,其托育補助金額整理如
下表:6
5.有三位以上子女之家庭,其未滿 2 歲幼兒需送請保母人員
照顧者,補助對象不受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皆
就業及最近 1 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
所得稅稅率未達 20%限制。
6.本項補助超過半個月、不滿 1 個月者以 1 個月計,未達半
個月者以半個月計。
(四)申請程序:
1.父母(或監護人)得自行向托育地點所屬之社區保母系統
申請媒合轉介或自覓托嬰中心。
2.社區保母系統及托嬰中心須告知父母(或監護人)有關本
項補助規定。
3.本項補助之申請方式、應備文件、審核作業、補助款發放
方式及其他相關規定,由內政部兒童局會同各地方政府另
定之。
(五)受補助者之義務:
1.受補助者提供審核資料不實,或未實際送托幼兒或知悉保
母有違反收托原則仍申請補助者,如經查屬實須自負法律
責任,並返還補助金額。
2.補助期間不得同時重複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父母未就
業家庭育兒津貼及其他政府同性質之補助;如重複請領,
應返還補助金額。
五、建構保母托育管理機制,提昇幼兒照顧品質:
(一)居家式托育服務管理:
1.居家式保母人員之照顧人數、資格條件、應遵守事項等規定,
應依居家托育管理實施原則辦理。
2.社區保母系統應辦理系統內保母人員訪視輔導、研習訓練、獎
保母人員
家庭條件
符合參、三(二) 符合參、三(一)或(三)
一般家庭 2,000 3,000
中低收入戶 3,000 4,000
低收入戶
弱勢家庭
4,000 5,0007
勵表揚等管理事項;各地方政府應辦理轄內社區保母系統行政
督導事項;內政部兒童局應辦理全國性社區保母系統巡迴輔導
或評鑑事項。
(二)托嬰中心托育服務管理:
1.托嬰中心之收托對象、人數、設施設備、場地面積、服務人員
資格條件等事項,應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私
立兒童及少年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機
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等現行法規之規定,及內政部兒
童局會同各地方政府訂定之「托嬰中心托育管理實施原則」辦
理。
2.各地方政府應辦理轄內托嬰中心聯合稽查、訪視輔導、專業人
員職前及在職訓練、年度評鑑、獎勵表揚等管理事項。
(三)縣市保母托育制度管理:由各地方政府成立「保母托育制度管
理委員會」,辦理以下事項:
1.參酌轄內家長薪資所得、物價指數及市場價格,分區訂定以下
事項,並公告之:
(1)年度居家式保母人員收費項目、退費基準、調漲幅度限制。
(2)托嬰中心服務收費項目、退費基準、管理督導機制。
2.檢視轄內保母托育管理制度之推動與運作情況。
3.研議本縣(市)保母托育相關措施之規劃與推動事項。
4.其他促進保母托育管理之相關事項。
六、辦理保母管理與教保服務相關活動,俾利推動本計畫:
(一)補助對象:
1.內政部兒童局規劃承辦之團體、機構或大專校院。
2.經地方政府規劃承辦之團體、機構或大專校院(限辦理托育照
顧服務人員研習訓練項目)。
(二)補助項目及基準:
1.社區保母系統諮詢輔導或觀摩活動: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30
萬元,項目為講師鐘點費、出席費、臨時酬勞費、印刷費、場
地費(含佈置費)、住宿費、交通費、膳費及專案計畫管理費。
2.全國性或跨區域保母托育服務座談會或研討會:每案最高補助
新臺幣30萬元,項目為講師鐘點費、出席費、撰稿費、翻譯費8
、交通費、住宿費、同步翻譯費、印刷費(含材料費)、場地費
(含佈置費)、膳費及雜支。
3.研訂保母服務參考規定: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30萬元,項目包
括出席費、撰稿費、翻譯費、臨時酬勞費、印刷費、交通費、
膳費及專案計畫管理費。
4.彙編保母服務、家長育兒參考手冊:項目包括出席費、撰稿費
、翻譯費、臨時酬勞費、印刷費(含排版設計)、交通費、膳費
、運費及專案計畫管理費。
5.辦理全國性保母相關服務人員研習訓練: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
30萬元,項目為專家學者出席費、講師鐘點費、專題演講費、
撰稿費、翻譯費、同步翻譯費、印刷費、交通費、住宿費(最
多三天二夜)、場地費(含佈置費)、膳費及雜支。
6.辦理全國性保母服務宣導:項目含宣導海報、宣導單張、宣導
手冊、宣導短片、媒體、網路、光碟影片宣導等。
7.辦理社區保母系統評鑑:評鑑每一單位最高補助新台幣二萬元
,包括出席費、場地費、評鑑費、臨時酬勞費、評鑑報告撰稿
費、交通費、住宿費、印刷費、膳費、專案計畫管理費。
8.辦理多元居家托育模式試辦方案:項目依實際需要專案簽辦核
定。
(三)申請及核銷方式:依據內政部兒童局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
補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伍、實施期程:97 年 1 月 1 日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
陸、經費來源:
一、由內政部兒童局循年度預算程序辦理。
二、地方政府需依行政院主計處公告「各直轄市、縣政府財力分級
表」編列自籌款配合辦理居家及托嬰中心托育管理業務,內
政部兒童局並得視執行績效酌予調整。
(一) 各直轄市、縣政府 101 年自籌比例如下:
1.第一、二級(含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臺中市及桃
園縣):30%。
2.第三、四級(含臺南市、南投縣、彰化縣、新竹市、
嘉義市、金門縣、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雲林縣9
及基隆市):20%。
3.第五級(嘉義縣、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澎湖縣
及連江縣):10%。
(二) 各直轄市、縣政府 102 年起自籌比例如下:
1.第一級(含臺北市):50%。
2.第二級(含新北市、臺中市、高雄市及桃園縣):40%。
3.第三級(含臺南市、彰化縣、新竹市、嘉義市及金門
縣):30%。
4.第四級(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雲林縣
及基隆市):20%。
5.第五級(嘉義縣、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澎湖縣
及連江縣):10%。
柒、附則:
一、各級機關得視相關承辦人員辦理本計畫之執行績效,予以適度
獎懲。
二、內政部兒童局應將各地方政府辦理本計畫之執行績效,納入「中
央對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社會福利績效考核項目」。
三、本計畫於報奉行政院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資料來源:http://www.sfaa.gov.tw/SFAA/Pages/Detail.aspx?nodeid=130&pid=511

衛生福利部 社會及家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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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費用補助申請須知


103 年 2 月 6 日社家支字第 1030066286 號函修正
一、 依據:
「建構友善托育環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二、 目的:
提供家庭托育費用補助,協助家長兼顧就業及育兒問題,以減輕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
三、 辦理單位:
(一)中央: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二)地方: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各縣市社區保母系統、托嬰中心。
四、 補助條件、資格及標準:
(一)補助條件:
1.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或父母一方就業、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
障礙、或服義務役、或處 1 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1 年以上
且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 2 歲幼兒,而需送請托育人員照顧者。
2.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有三位以上子女之家庭,其未滿 2 歲幼兒需送請托
育人員照顧者。
(二)申請資格:
1.本項補助所稱「就業者」係指:
(1)受僱於政府、學校或公民營事業單位者。
(2)勞動基準法所稱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者。
(3)依「就業保險法」第 5 條參加就業保險者。
(4)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 5 條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者、或具「漁會法」第 15
條所定甲類會員身分者。
(5)依所得稅法第 4 條規定,免納所得稅之現役軍人、中等學校以下教職員。
2.本項補助所稱「托育人員」係指:符合本計畫、參、實施對象、三、托育人員之
規定者。
(三)補助標準:
1.一般家庭: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 1 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
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 20%者,補助每位幼兒每月 2,000-3,000 元。
2.中低收入戶補助每位幼兒每月 3,000-4,000 元。
3.低收入戶、家有未滿 2 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高
風險家庭,補助每位幼兒每月 4,000-5,000 元。
4.依各類家庭條件及送托托育人員資格,其托育補助金額整理如下表:2
5.有三位以上子女之家庭,其未滿 2 歲幼兒需送請托育人員照顧者,補助對象不受
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及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
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 20%限制。
6.本項補助超過半個月、不滿 1 個月者以 1 個月計,未達半個月者以半個月計。
五、 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申請人為受托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第一次申請或申請資格
異動均須重新提送審查(應備文件如為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除本須知
所規定之應備文件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得視轄內需要或申請案件特
殊情況,另請申請人提送其他證明文件。
(一)一般家庭:
1.申請表(格式範例如表一)。
2.幼兒及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3.與托育人員簽訂之托育契約書。
4.申請人(父、母或監護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5.家庭所得文件:申請人免附證明文件,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向財政部財稅
資料中心查調已審核完竣之最近年度申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是否未達申報標準
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 20%者。
6.就業證明文件: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分別向勞工保險局、臺灣銀行公教保
險部、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軍人保險部查有勞工就業保險、公教人員保險
及軍人保險者,申請人原則免附就業證明文件;如查無前述之任一種,申請人須
檢附 3 個月內之就業證明(如任職單位所開立之在職證明或薪資單,或勞工、農、
漁民保險證明)。
7.申請人一方就業,另一方未就業之家庭,須再補附未就業者之相關證明文件:中
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服義務役證明、在監服刑或受保安處分證明。
(二)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
1.同一般家庭應備文件 1~4、6。
2.家庭狀況證明文件:中低收入戶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幼兒 1 年內之發展遲緩證
明文件、幼兒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高風險家庭證明
文件(由地方政府依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認定)。
托育人員
家庭條件
符合本計畫
參、三(二)
符合本計畫參、
三(一)或(三)
一般家庭 2,000 3,000
中低收入戶 3,000 4,000
低收入戶 弱勢家庭 4,000 5,0003
(三)三位子女以上家庭:
1. 三位子女以上一般家庭:
(1) 同一般家庭應備文件 1~4。
(2) 戶政單位核發之第三胎(含)以上兒童發展證明卡(無則免附)。
2. 三位子女以上弱勢家庭:
(1) 同一般家庭應備文件 1~4。
(2) 戶政單位核發之第三胎(含)以上兒童發展證明卡(無則免附)。
(3) 家庭狀況證明文件:中低收入戶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幼兒 1 年內之發展遲
緩證明文件、幼兒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高風險
家庭證明文件(由地方政府依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認定)。
六、 申請流程及審查:
(一)申請人應於托育事實發生日起 15 日內檢齊應備文件送交幼兒托育地點之社區保母
系統或托嬰中心初審,其補助日期自托育事實發生日起算,逾時送件者補助日期自
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收件日起算(以資料備齊為準)。
(二)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應於申請人備齊資料 5 日內(以送達日起算)完成初審並登
錄托育人員登記管理資訊系統,經初審無誤後送交該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
處)複審,複審無誤後,按季或按月匯入申請人帳戶中。
(三)申請本項補助托育期間超過半個月、不滿 1 個月者以 1 個月計,未達半個月者以半
個月計。
(四)經審核未符合補助規定者,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以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載明申請人得於收到通知翌日起 30 日內,檢附資料提出申
復。
2.申請人因綜合所得稅稅率審查未通過者:
(1)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外,應載明申請人得於收到通知翌日起 30 日內,得以當年度
申報之「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提出申復。
(2)申請人於 30 日內無法取得「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得先以當年度綜合所得稅
申報資料辦理資料建檔,並於當年 12 月 31 日前主動補附「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
書」,如有特殊理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者,不在此限。
(3)申復期限於當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前者,應延長至結算申報截止日(當年 5
月 31 日止)補附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並於當年 12 月 31 日前補附「綜合所得稅核
定通知書」。
3.受理申請人之申復,經審查符合申請資格者,追溯自(一)規定日期起算。
(五)申請人逾期申復者,視為重新申請。
七、 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於規定之時間內繳齊所有應備文件,以免延誤補助審核時間,影響申請人
自身權益。4
(二)受補助期間不得同時重複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及其他
政府同性質之補助,違反前述規定,應繳回補助金額。申請人如意圖不法取得本補
助金額而提供不實審核資料,致地方政府陷於錯誤核撥,除須繳回本補助金額外,
亦受刑法第 339 條第 2 項詐欺得利罪追訴處罰。
(三)本補助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已審核完竣之最近
年度申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103 年查調 101 年度之核定稅率(以此類推)。該年度
申請人倘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受扶養人,以納稅義務人核定之稅率為准。申請人如
採夫妻所得合併申報,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者,其合併計稅稅率及分開計稅稅率
皆應未達 20%。

資料來源:http://www.sfaa.gov.tw/SFAA/Pages/Detail.aspx?nodeid=130&pid=511

衛生福利部 社會及家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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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6-21.06.17  

2014-12-16維康藥局換媽媽手冊禮

=>問過台中林新醫院店換完了,這是去台中的平等街澄清醫院換的,

建議媽媽們要換的話先打電話去問問看喔~~

DM的部分我就都不拍進去了

從左上到右下

1.紙袋

2.折價券

3.寶貝私密系列清潔試用品3包

4.優生防溢母乳墊6入

5.優生濕紙巾20抽

6.妊娠霜20ml

7.優生矽晶雙扁型-安撫奶嘴(含蓋)原價$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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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的過程有點小複雜

1.要先拿到小獅王辛巴超音波手帳-->我是參加S26媽媽教室拿到的

lion  

2.然後照上圖所說的方式去索取

3.12/6號申請的

4.12/17今天收到禮物了,拍照如下喔:

IMAG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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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主題 / 主講人地點地址
2014-12-14 14:00~16:30 1.如何給寶寶全方位的照顧
   /小兒科醫師
2.美商永生協助移植成功案例分享 /美商永生專業講師
永豐棧酒店(摸彩贈品有:推車、消毒鍋、抱嬰袋、遊戲帳、球池組、背包等)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二段689號

 

舉辦單位:雀巢媽媽教室+永生臍帶血

第一堂講寶寶常見到的問題,是林新醫院的醫師,講得不錯,蠻實用的

第二堂就是推銷臍帶血了。

參加禮:蔡記米糕送的奶粉分裝盒(右上)、CD、NUK懷孕指南、禮坊餅乾兩片(吃掉了)

總之很陽春

 

抽獎禮:中間那條大浴巾,是抽到的。

雀巢媽媽的推薦場次都會有抽獎喔,推車、消毒鍋、抱嬰袋、遊戲帳、球池組、背包...

浴巾應該是這次永生臍帶血提供的抽獎禮物,好想要推車、消毒鍋、抱嬰袋....

不過抽到浴巾也不錯了,畢竟抽獎禮大約只有十樣吧。

再接再厲!再接再厲囉~

201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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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recommend/20141212/522844/%E6%BA%96%E7%88%B8%E5%AA%BD%E7%9C%8B%E9%81%8E%E4%BE%86%E3%80%80%E6%9C%89%E8%96%AA%E7%94%A2%E6%AA%A2%E5%81%87%E6%98%8E%E5%A4%A9%E8%B5%B7%E5%8F%AF%E4%BB%A5%E8%AB%8B%E4%BA%86

 

 

2014年12月12日07:57

 

總統公布昨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懷孕婦女可享有薪產檢假5天,丈夫也有有薪陪產假5天,陪產假由3天增為5天,明天起同步上路。

立法院上月21號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產檢假」、「陪產假」的天數。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新修訂的性平法還包括女性勞工懷孕可享有薪產檢假5天;女性在30天半薪病假外,也再增加3天半薪生理假。

若每次產檢花半天,可應付10次產檢需求,估計每年有14.1萬人受惠。勞動部推算,陪產假增至5天,有17.4萬人受惠,加上未來全面周休2日,連同前後周休可連休9天。(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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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咕鴨滿$2,000元入會禮>

2014-12-10 22.12.48  

運動喝水壺、防帳氣母乳型奶嘴-M十字孔2入、防溢乳墊體驗包-2入、手套一雙、腳套一雙

幼兒口罩、固齒器、成人口罩

===================

以下是拆開前的樣子

 

2014-12-10 22.11.09  

 

可能是因為媽媽教室或活動的關係,這次入會禮多了

下列這個沐浴架,真是讚啦~~

 

2014-12-10 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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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殺課程--貝親媽媽教室,這次終於報到了~YA

 

1月25日(六)

  • 14:00~15:30

    禾馨婦產科專業母胎醫學中心-藝文中心(11F)

    台北市懷寧街78號

    02-23612323

    MAP

    職場哺乳小撇步&破除哺乳迷思

  • 1月18日(六)

    14:00~15:30

    禾馨婦產科專業母胎醫學中心-藝文中心(11F)

    台北市懷寧街78號

    02-23612323

    MAP

    新手父母第一課:成功哺乳&新生兒沐浴

  • 1月19日(日)

    14:00~15:30

    遠東百貨-高雄店(藝文教室5F)

    高雄市苓雅區三多四路21號6樓

    07-338-7044

    MAP

    新手父母第一課:成功哺乳&新生兒沐浴

  • 1月12日(日)

    14:00~15:30

    台中大遠百 大會議室

    台中市西屯區台中港二路105號5F

    04-2254-6618

    新手父母第一課:成功哺乳&新生兒沐浴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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